第一期:
一、大宗商品期货居间人
1.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,资金雄厚,且需具有良好的投资团队。
3.不存在严重的投资亏损,或者未按规定在设立配资杠杆,或者反向市场操作。
4.通过在高杠杆和低投资的公司开户交易获得巨额收益。
二、非法经营期货居间人
1.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,在私募期货居间人的管理和经营上存在重大缺陷。
2.部分期货公司没有备案经营资质,其交易系统存在明显漏洞。
3.居间人发展历程存在缺陷,其非法经营期货居间人行为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规范。
4.随着监管层规范了居间人管理,监管部门逐步加大对居间人的管控力度。
5.居间人与非法经营机构居间人私下合作,居间人存在垄断行为,影响期货价格。
6.期货交易可以增加期货交易的保证金,降低交易成本。
7.期货交易可避免账户被套,随着期货公司间合作,期货居间人的保护措施日益得到改进。
8.居间人违反期货交易法规,导致客户开户、期货交易、结算、交割、财务等相关违法行为,扰乱期货市场,情节严重,已经成为我国法律禁止的禁止行为。
喊单诱导交易期货居间人获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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